關于“產品分成協議”或者叫“產量分成合同”對于普通投資方來說會非常陌生,所謂“產品分成協議”常用于投資海外油氣礦產類項目,用來界定投資方與資源國之間利益權屬關系的合同,該協議也是整體項目合同或者叫賦權文件中的一種合同,具體規定了礦產資源的開發、產品與利潤等分配原則。
因“產品分成協議”涵蓋的專業內容較多,這里只能用簡短的文字為大家介紹,如對此想了解更多的朋友可以自行在網絡上查找學習,另外,如有在烏茲別克斯坦進行油氣或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的中國企業,在遇到相關法律法規或者涉及勘探開發礦產的產品、設備進出烏茲別克斯坦時,可與新疆眾聯華運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塔什干分公司聯絡,我們將提供一站式法律支持與中烏國際物流服務。
根據百度提供的解釋“產品分成協議”或者叫“產量分成合同”是外國企業向資源國投資油氣開發時國際通行的合同形式。比如投資方到烏茲別克斯坦投資油氣或其它礦產時,需先簽訂合同,合同中會列明由外國投資方進行勘探開發,并承擔勘探過程中的風險,當發現油氣等礦產資源后,合同會列明賦于勘探方“礦權”或者“產量分成”,前者資源國不參與礦產資源的生產、運輸與銷售,開采方只需向資源國繳納必要的稅費;而后者需要與資源國共同對礦產資源進行開采、生產與銷售,或者資源國只開放其中的一個產業環節,而投資方根據產量按比例提取利潤,目前,烏茲別克斯坦采用此方法對油氣資源開發,并進行國家統一計劃性銷售與管理,而參與方在開發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商品、工程設備及服務,均享受烏茲別克斯坦關稅減免。
關于海外油氣等礦產資源開發合同屬專業法律范疇,而產品分成協議是投資方與資源國之間必須簽訂的合同,企業需謹慎對待,它將承擔著勘探、開發、生產、銷售過程中的一切風險,反之,也規定了投資方應得的利潤。作為中烏國際物流服務企業,我們會在烏茲別克斯坦法律法規的監管范圍下為客戶提供相關服務,利用政策優勢合理規避不必要的稅費風險,降低成本,保證投資方的產品、設備與服務安全進出烏茲別克斯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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